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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奏曲簡介

什麼是協奏曲協奏曲——concerto,原意是競賽。十六世紀義大利的協奏曲多指有樂器伴奏的合唱曲,以別於無伴奏合唱。十七世紀後半期,指由幾件或一件獨奏樂器,與一小型弦樂對互相競奏的器樂套曲。用幾件樂器者稱“大協奏曲”。義大利作曲家托萊裏和科萊裏是大協奏曲的創始者。亨德爾和巴赫都作有大協奏曲。巴赫的《勃蘭登堡協奏曲》就是大協奏曲中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。由一件樂器(有時還帶有伴奏)與樂隊競奏的古協奏曲,叫做“獨奏協奏曲”,如維伐爾地的協奏曲。
    維也納古典樂派大師莫紮特以大量的創作——二十多首鋼琴協奏曲,六首小提琴協奏曲,以及長笛、單簧管、小號、圓號等為獨奏樂器的協奏曲——確立了至今還被襲用著的協奏曲形式。這種協奏曲由一件獨奏樂器與管弦樂隊協同演奏,獨奏部分具有鮮明的個性和高度的技巧性。樂曲通常包括三個樂章:第一樂章用奏鳴曲式,第二樂章多為抒情的慢板,第三樂章常用迴旋曲式或奏鳴曲式。第一樂章的後部有一個華彩段(第二、三樂章有時也插入較短的華彩段)。起初,華彩段由演奏家根據樂曲的基本主題作即興發揮,到十九世紀後則由作曲家寫成固定的曲譜。現代音樂家演奏古典協奏曲時所用的華彩段曲譜,是由後來的作曲家寫成的。貝多芬為協奏曲形式注入了深刻的思想內容,並使獨奏部分與樂隊部分有機地聯繫在一起,共同實現交響性的發展,使協奏曲的思想性、藝術性提高到一個新的水準。他的小提琴協奏曲,五首鋼琴協奏曲,都是對協奏曲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的傑作。
    浪漫樂派以及後來各國民族樂派作曲家的作品中,獨奏樂派更富於鮮明的表現力、感人的歌唱性和高難度的技巧性,整個樂曲往往也具有更強的動力感和交響性。肖邦的鋼琴協奏曲,門德爾松、勃拉姆斯、帕格尼尼等人的小提琴協奏曲,以及德沃夏克的大提琴協奏曲,格裏格的鋼琴協奏曲,柴科夫斯基的鋼琴、小提琴協奏曲等都成為世界音樂文化寶庫中獨樹一幟的珍品。李斯特把多樂章套曲的藝術構思集中凝聚起來,創造了單樂章的協奏曲形式,他的兩部單樂章的鋼琴協奏曲成為膾炙人口的名著。二十世紀以後,如蘇聯的格裏埃爾的聲樂協奏曲,則以人聲與樂隊結合而成。西方現代主義音樂流派的某些協奏曲,則更顯出“濃縮”、簡短的特點,“新維也納樂派”威伯恩以無調性的十二音序列形式寫成的協奏曲。現今仍居同類型作品的“鼇頭”地位。
    我國的協奏曲創作和表演正日益受到廣泛重視,並在新的探索中不斷取得可喜成果,在音樂風格的民族化、鮮明的標題性,和由此而引起的形式、結構等方面的較自由的處理,以及引入民族器樂領域和聲樂領域等方面都具有自己的藝術特色。如:劉詩昆等人的《青年鋼琴協奏曲》、劉敦南的鋼琴協奏曲《山林》、秦詠誠的聲樂協奏曲《海燕》、劉守義的《嗩?協奏曲》等,都在不同方面做出了努力;何占豪、陳鋼的小提琴協奏曲《梁山伯與祝英臺》,吳祖強、王燕樵、劉德海的琵琶協奏曲《草原小姐妹》等等則已在世界樂壇上迸發出令人矚目的藝術光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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